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17-03-31 来源:数学科学研究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学校校历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二、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连休,共3天。
三、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四、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