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数学科学研究中心学术活动组织办法

来源:数学科学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研究中心为开放性的学术研究机构,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来中心访问,进行学术研究与组织各类学术活动。

1. 凡来中心访问的学者需本人申请或经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一般在半年前约定访问日期以及学术活动内容,以便安排。

2. 在浙大工作的教师也可提出到中心访问的申请。同时提出明确的研究计划与要求。并确保有不少于1/2的时间在中心工作。在申请获得批准后中心提供其访问期间的工作条件。

3. 在中心访问学者的待遇按“浙江大学数学科学研究中心关于邀请访问学者的经费补助的规定”执行。

4. 对希望在中心组织学术活动(包括系列讲座,研讨班,专题讨论会,学术会议等)的学者,一般需在一年前提出该学术活动的计划(包括活动的目的、对象、规模、经费预算与来源、预期效果等)。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对于已批准的活动,中心将本着有效与节省的原则,给予部分或全部经费资助,提供相应的学术活动条件。中心资助的各项学术活动一般应在浙江大学举行。

5. 中心组织的学术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均需有总结,来中心访问的学者在访问结束时要交总结报告。凡在中心活动或访问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或受益于此而获得的研究成果需将浙江大学数学科学研究中心列为署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