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者客房管理办法
时间: 2003-06-05 来源:数学科学研究中心一、居住条件及有关设施
1.访问学者的客房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三室一厅的套房。有两种规格:A1类有两个卫生间与一个简易厨房,A2类有一个卫生间与一个完整的厨房。B类客房为单间并配有一个卫生间,此外还有公用的简易厨房和客厅。
2.A类套房内有独立的电话,并可上网,B类客房的公用客厅内有电话,并可上网,在每个房间内装有电话接口,若需要者可以自行向电信局申请安装电话。欲通长途电话者可使用电话卡或到专门营业点通话。
3.入住者应根据数学中心设定的标准付房费,并根据电表读数付电费(费用可在津贴中扣除)。煤气与自来水可免费使用。
4.A类套房配有洗衣机,B类客房住户可免费使用公共的洗衣机。
二、访问学者用房手续
1、预约:访问学者要在上述客房内住宿必须事先预约,由数学中心安排,按约定日期入住。
2、登记:入住前须登记,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并办理相关手续。
3、使用:宾客不得将住房私自转让给他人,住房内的卫生由入住者负责。在入住时间必须维护住房区的正常秩序。遵守访问学者“客房使用须知”的各项规定。
4、退房与结算:在访问学者结束用房前需要进行结算。退房前由管理人员检查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如有设备损坏需予以赔偿,室内卫生极差者须支付卫生费。
三、其他
入住者如有需解决的问题可随时与管理员或数学中心的秘书联系。
欢迎访问学者对客房管理提出宝贵意见与改进的建议。